競買人保證金標準如下:
(1) 單項或多項累計出價49,999元及以下的拍品,買家保證金為2,000元;
(2) 單項或多項累計出價50,000元至99,999元的拍品,買家保證金為5,000元;
(3) 單項或多項累計出價100,000元至199,999元的拍品,買家保證金為10,000元;
(4) 單項或多項累計出價200,000元至499,999元的拍品,買家保證金為20,000元。
(5) 單項或多項累計出價500,000元至999,999元的拍品,買家保證金為50,000元。
(6) 單項或多項累計出價1,000,000元及以上的拍品,買家保證金為100,000元。
春秋大拍拍賣規則將相應修改。
現代錢幣網
2018.12.07